本會響應環保及加速會員辦理流程,以下資料齊備後須繳至新竹縣衛生局醫政科,
本會僅查驗,不再收取相關證件紙本。
辦理異動請填妥附件之表單(新竹縣醫事人員登錄申請書)
先到公會辦理異動,本會核章後,再到衛生局辦理執業登記/註銷,
如非本人辦理請填寫衛生局委託書如附檔
如需線上辦理退會、留職停薪、場所變更、執業執照更新,請於當天來電洽詢,若已無欠費,將協助傳真會員證給衛生局醫政科。
入會執登仍須本人或委託人親至本會辦理
一、入會及執業登記
1.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本、影本各一張
2.身份證影本一張
3.在職證明書正本一張
4.一吋照片兩張(近照3個月)
5.費用:入會費300元,常年會費1000元;衛生局規費300元
二、退會及歇業手續(依法規需離職日起30天內辦理,離職、育嬰留停、留職停薪超過一年)
1.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本(含影本)
2.離職證明書正本、影本各一張
3.執業執照正本
4.費用:繳清至退會當年度會費
三、停業(育嬰留停、留職停薪未超過一年)及復業
1.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本
2.機構開立留停證明
3.執業執照正本
四、異動(同縣市執業場所變更)
1.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本
2.執業執照正本
3.在職證明書、離職證明書正本(含影本)
4.一吋半身照片兩張(近照3個月)
5.衛生局規費300元。
五、執業執照更新(換發執照)
1.繼續教育積分證明一份
2.執業執照正本
3.一吋半身照片兩張(近照3個月)
4.公會證明(核章).
5.費用:衛生局規費300元。
備註:
1.會員至公會辦完手續,請速至衛生局辦理執業登錄手續。
2.護理人員法第十一條規定護理人員歇業、停業、或變更執業處所時,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手續,
違反規定者處新台 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罸鍰,變更執業場所須注意原單位離職一個月內,新單位
到職當天辦理執業場所變更。